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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浙江求智专修学院学生执行
浙江教育学院《学生文明道德要求》等九项规定的通知
求智学院[2001)8号
各有关分院、各教学班
我院系由浙江教育学院主办的民办高等学校,且院址在浙江教育学院内,为便于统一管理,经研究决定,凡我院学生必须严格执行浙江教育学院,<学生文明道德要求)、(“十无”校园标准)、<文明行为规范“八要”、“八不”)、<先进班级评选办法)、
(校园治安管理规定)、 <学生宿舍管理规定)、<学生寝室文明等级评比实施办法)、<学生社团管理办法)、<餐厅用膳管理规定)等九项规定。特此通知。
浙江求智专修学院
二OO一年九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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